特有用!東森財經新聞厦门售楼处这个二维码 楼盘房源信息一扫便知

房地产作者:小编2024-01-28

  日前,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厦门市商品房售楼处公示规范要求》(以下简称“公示规范”)并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完善售楼处公示规范,提高商品房销售透明度。

  “公示规范”按信息公示栏、文书展阅台、商品房销售情况表、收费项目信息表、重要信息提示牌五项内容对商品房售楼处公示内容进行规范,并强调了一些规范要求。例如,在信息公示栏中,若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则还应新增公示商品房销售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培训证书等信息;在文书展阅台,强调公示商品房装修标准;在房屋销售价格及进度表上,需用图例说明可售、认购、已售等房源销售状态。

  在售楼处还需公示收费项目信息表,包括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地下车位(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地面车位停放收费(公共部位)、公共维修金、代收代办服务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等信息。

  涉及商品房项目的重要信息,制作成提示牌在售楼处入口显著位置摆放,提示购房者关注。这是 “公示规范”中,对售楼处公示内容提出的新要求。提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商品房项目二维码及特别提示。购房者只需扫描识别商品房项目二维码,即可查询了解楼盘预售许可证号、房源数量、销售情况和价格等信息東森財經新聞

  另外東森財經新聞,我市已于本月启用新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证件上配有商品房项目二维码。

  如果项目为商业办公项目,还需制作商业办公项目提示牌,在特别提示中明示项目为商业办公类项目。

  在“公示规范”中,要求公示栏应设立在售楼处方便客户近距离详细阅读的显著墙面上,公示栏前方2米内不得有遮挡物;文书展阅台应设立在售楼处方便客户近距离详细阅读的固定位置,通常位于证件公示栏附近。

  此外,“公示规范”中还要求,商品房销售情况表应设立在售楼处方便客户近距离详细查看的显著墙面上,前方2米内不得有遮挡物,位置固定,不得采取活动式展板。

  《厦门市商品房售楼处公示规范要求》保障了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的知情权,可以更充分了解商品房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损害。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公示规定事项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计入信用档案。